汽车整备质量、装载质量及总质量的法规概念和运用
发布时间:2025-08-04
质量的法规概念
ISO 1176:1990、GB/T 3730.2-1996 《道路车辆 质量》等标准规定了以下基本概念
① 整车整备质量
处于运行状态的车辆质量,没有驾驶员、乘客和货物,但燃油箱加入占总容量90% 的燃料,并带有随车工具和备胎(如果这些由车辆制造厂作为标准装备提供)。
② 最大设计总质量
车辆制造厂规定的最大车辆质量,这个质量可能比主管部门允许的最大总质量稍大。
③ 最大设计装载质量
用最大设计总质量②,减去整车整备质量①,所得到的数值。
④ 最大允许总质量
主管部门根据运行条件规定允许运行的最大车辆质量。
GB 1589-2016《汽车、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》规定,乘用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不超过4.5吨。
⑤ 最大允许装载质量
最大允许总质量④,减去整车整备质量①,所得到的数值。
IS0 2416:1992、GB/T 5910-1998《轿车 质量分布》等标准定义了最低装载质量
最低装载质量:Mt ≥ (Mp+Mb) * 座位数,即 Mt ≥ 75kg * 座位数
注:标准乘客质量:Mp=68 kg;每位乘客随身行李的标准质量:Mb=7 kg。5座车型的最低载重门槛即为375公斤。
质量概念的运用
GB 21670-2025《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》规定,满载制动测试时,需将车辆加载至最大设计总质量。
最大设计总质量越高,整车制动性能的要求也就越高。
GB 7258-2017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规定,组成乘用车列车的中置轴挂车,总质量应小于等于2500kg。
公安部第162号令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中,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资格(C6),限制准驾总质量(牵引车+拖车)小于4500kg。
在排放能耗等法规测试体系中,又将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、M2类和N类汽车定义为轻型汽车。
如,GB 18352.6-2016《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六阶段)》依据测试质量设定了排放试验的污染物限值要求。
注:基准质量RM,指汽车的整备质量加上100kg;测试质量TM,指试验车辆的基准质量、选装装备质量及代表性负荷质量三者之和。